2011年3月21日星期一

约定

约定如果没有守,那叫做不守信用,
那如果是对方忘记了,叫什么呢?
我们就是那么的矛盾~

去年的3月21日我们有一个约定,说好一年后的那天守这承若。
如今你已忘记了,哪我就不算是不守信用了吗?还是怎样???

今天,也就是一年后的哪天(21/3),
我应该要怎样做好呢?

忘了就让它走了吧~
也许没哪必要了,这也不重要了吧~

不要再问我哪是什么约定了,
如果你真的有幸福了,
就不要再问我那是什么承若了,
因为,我做不到,哪是不值得的。

一次让我受了2个打击已经很过分了,
难道你还要那样对我吗?

如果我在这写的一切你可看见,
而让你不爽的话,对不起~

我告诉你,
哪个约定就是......
如果一年后的我们没有幸福的话,
我们对对方说:‘你愿意和我一起走下去吗?我愿意’
这就是我们曾经的约定,
不过, 我想现在也没那可能实现了,
因为,你已经有幸福了,不是吗?
所以,这约定就让我们取消吧~^^
祝你幸福哦~

2 条评论:

  1. 有时的约定,有时的承诺会让我们感到幸福甜蜜♥
    可是有时的约定和承诺也会让我们感到很受伤。
    不要约定不要承诺,只要把握。
    爱,喜欢。 不一定要拥有对方。
    只要对方是幸福的,那么我们也会幸福♥
    加油♥
    我爱你傻婆妹妹♥ =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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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是的~我现在的决定就是如此。
    心想对方幸福就好,开心就好阿~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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